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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赵红梅涉贪贿730万元被起诉(2)

2010年下半年,赵红梅、张苏洲以及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某三人商定,由程某出资成立公司,利用张苏洲和赵红梅在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分别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便利,承接安徽广播电视台广告的业务,谋取利益三人均分。2011年,程某先后成立三家广告公司,并与安徽广播电视台建立业务关系。程某在2001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4次送给赵红梅现金165万元。2014年9月,因安徽广播电视台部分人员因经济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赵红梅担心牵扯到自己,先后两次通过他人退还程某50万元。

此外,在电视剧采购、服装采购方面,赵红梅还收受多家影视公司负责人贿赂,单笔少则2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目前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就此案立案,不日将开庭审理该案。(记者黄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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