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0月28日电 10月24日,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决定接受杨俊龙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因挂职期满,杨俊龙提出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俊龙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同时,会议决定,任命杨爱华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郜亚伟的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张学习的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俊龙简历:
1985.08--1992.09 阜阳市王店中学教师 (其间: 1988.09-1990.08阜阳教育学院专科班学生;
1990.09-1992.09安徽教育学院本科班学生) 1992.09--1993.09 阜南二中教师
1993.09--1996.07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经济统计学专业研究生
1996.07--2003.09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教师 (其间: 2000.09-2003.07在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系统计学专业攻读博士;2002.09评为副教授)
2003.09--2004.08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2004.08--2009.09 安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 (其间: 2003.06-2006.04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2004.09评为教授)
2009.09--2010.04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0.04--2012.07 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2012.07-- 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其间: 2013.03-2013.07挂职担任省信访督查专员)
2014.09--2015.10 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资料来源:宿州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