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广告套利,“变着花样给自己发钱”
安徽广电腐败窝案的另一大涉案重点,是近乎失控的广告经营。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下半年,张苏洲与赵红梅、赵的同学程某商定,由程某出资成立公司,获利三人均分,程某后来成立了南京大宣广告等3家公司。
刚成立的大宣公司就承接了安徽广电3亿多元的广告业务,并连续3年成为该台最大的广告代理商。此外,程某的公司还高价向安徽广电销售服装、茶叶、紫砂壶等物品。获取巨额利润后,程某14次共送给张苏洲414万元和价值12.3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1块。
广告业务代理权、议价方面存在巨大的弹性空间,方便套利。“电视广告业务存在折扣、优惠、赠播等行业潜规则,电视台从台长、副台长、广告中心主任,各有不同权限的‘内部折扣权’,决断随意。”办案人员介绍,经张苏洲拍板,程某的公司以最低的“台长折扣价”获得了大量黄金时间段广告代理权,短时间内即获利数千万元。
广告业务管理混乱,也使其成为安徽广电一些领导随意开支的“提款机”。如张苏洲多次外出考察、开会,随行的广告商出资为其购买玉石等物品,回来后再通过“广告费减免”等形式“返还”。张苏洲、赵红梅等人随意用公款购买个人物品,从广告部走账。
在查办安徽广电腐败窝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该台滥发奖金、稿费的现象严重,一些领导“变着花样给自己发钱”。在节目的制作播出过程中,张苏洲、赵红梅等人以策划、撰稿、审稿、监制等名义,各个环节都能挂名拿钱;节目收视率高,设“电视剧热播奖”;台里多个部门、频道有员工年终奖,张苏洲等台领导四处拿钱。据查,张苏洲、赵红梅曾虚列名目,以广告部为平台,互为对方发奖金,共同侵吞公款65万元。
“价格弹性漏洞”滋生“软领域”腐败
记者调查发现,安徽广电2009年至2013年间建设的新大楼,基建、设备总投资30.8亿元,经查未发现重大腐败问题。发生的贪腐行为,集中在电视剧和广告等精神文化产品“软领域”。
近期,查处的全国广电系统一些腐败案具有相似特点。如受贿1140余万元的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利用电视剧订购受贿人民币571万元、港币20万元,利用广告合同决定权受贿295万元,二者占其总受贿额近八成。
一位业内人士说,影视作品、广告、综艺节目的价格并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明星的出场费该给多少,广告的制作成本有多高,拍战争片用了多少发炮弹,都难以准确估算”。相比基建和设备采购比较“显眼”,监管手段相对成熟,影视制作、广告、综艺节目等方面监管手段薄弱。
针对暴露的问题,安徽广电近期出台多项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明确监督责任5个方面17项内容。新建21项制度,加强对影视剧采购、广告经营、节目制作等环节的防控。
一位省级电视台负责人认为,遏制此类腐败,首先要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每个业务负责人,对负责领域的‘猫腻’和漏洞都很清楚,分管电视剧采购的副台长如能把住关,下面的购剧人员就不可能肆无忌惮。”(记者徐海涛)(央广网)
原标题:安徽广电贪腐案:权钱交易疯狂购剧 每天播10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