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办学校探索分类管理
【焦点】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回复】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5110所、在校生达220万,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幼儿园)5110所,占全省总数的23.3%。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在园)学生220.44万人,占总数的18.7%。专任教师99497人,占总数的16.1%。
如何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省教育厅表示,今后,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列入年度同级教育财政预算,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按国家有关规定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同时,还将探索民办学校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实施分类管理。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形成的资产归举办者所有,学校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到工商部门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