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省银监局原副局长胡沅涉嫌受贿案在合肥中院开庭。庭审持续约一个半小时,却是一波三折,不得不择期再审。
与妻涉嫌共同受贿100万
起诉书显示,胡沅最大一笔涉嫌受贿款项高达100万元,且是与妻子张瑞红共同受贿。检方指控,2010年初至2014年春节,胡沅在担任安徽银监局副局长期间,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融资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自己或通过其妻张瑞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67964元、美元2000元。
其中,检方指控,胡沅与张瑞红涉嫌共同受贿100万元。该项指控称,2012年上半年,胡沅按张瑞红的要求,帮助唐玲(另案处理)协调滁州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杭州银行合肥分行成功融资1亿元。2012年6月,张瑞红非法收受唐玲人民币100万元,并告知胡沅。
打招呼后别墅少付近39万
检方指控,2012年6月份,胡沅负责安徽银监局职工在安徽蓝盛置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滨湖假日小区团购高层住宅事宜。其间,胡沅看中该小区一套面积为327.94平米的花园洋房,但因此房不在团购范围,无法享受优惠政策。胡沅打电话给该公司董事长仰某某,要求优惠。鉴于胡沅是安徽银监局领导,且是团购活动负责人,该公司遂按照每平米低于市场价1200元的价格将该房屋销售给胡沅。据此,胡沅以总房价低于市场价389964元的价格购得该房屋。
另据检方指控,胡沅还收受省银监局一位处长的1万元好处费,帮助该处长在侄子报考银行事宜提供帮助。此外,胡沅还涉嫌为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关照,并收受2.3万元购物卡和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