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滁州市纪委对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志兵、一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王杰、二大队六中队中队长杨续宝、二大队七中队原中队长马文东、二大队八中队中队长任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志兵、王杰、杨续宝、马文东、任源5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滁州市纪委决定给予王志兵、王杰、杨续宝、马文东、任源开除党籍处分;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开除其公职;收缴其违纪所得。
日前,滁州市纪委对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志兵、一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王杰、二大队六中队中队长杨续宝、二大队七中队原中队长马文东、二大队八中队中队长任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志兵、王杰、杨续宝、马文东、任源5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滁州市纪委决定给予王志兵、王杰、杨续宝、马文东、任源开除党籍处分;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开除其公职;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