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辆小型车占用高速应急车道违法行为累计达8起以上的车辆及车辆所有人曝光如下:
序号 车牌号车辆所有人
1 皖J23213卞仁华
2 皖J20086吴健
3 皖JER558何后贵
4 皖H95620何岳龙
5 皖JSS178沈在明
6 皖JB3699钟胜利
7 皖J25656朱君
8 皖JD6812沈涛
9 皖J24938王德正
10 皖CL9567吴震
11 皖JWY166王国友
12 皖JG6S68梁光辉
13 皖G15666章孝捌
14 皖RCM899程来宝
15 皖JPA899杜韶俊
16 皖R32972徐冬青
17 皖J21719汤文平
18 皖JHS667王刚
19 皖J22118中信建设(黄山)有限公司
20 皖R33278石道祥
驾驶员注意!春运期间安徽客车严重超员超速将入刑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常务副总队长石常林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在春运期间一定要注意超员超速问题,出现此类情形将承担刑责。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从11月1日开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出现严重超员、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全部纳入危险驾驶罪。行为人将面临“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这样的处罚力度可谓前所未有,期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起注意。”
新规:
1.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的:由最高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2.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速的:由最高罚款2000元,可并处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阅读延伸
截至12月17日,违法记录未处理的客运单位有:
芜湖县安泰城市公交有限公司违法记录未处理42起
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总公司26起
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22起
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六汽车队20起
9月21日至12月17日,全省客运企业所属车辆共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较为突出的5家企业有:
阜阳兴客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颍上客运分公司61起
宿州市运输公司53起
亳州市城区客运有限责任公司44起
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总公司43起
五河县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41起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较为突出5家企业分别为:
宿州市运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86起
洪武集团凤阳县奔驰运输有限公司106起
萧县欣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104起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安徽分公司85起
阜阳市金山运输有限公司77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