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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三官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被党内警告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许华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臧连明、市林业和园林局原调研员陈德友违反廉洁纪律,在担任领导干部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滁州市纪委决定给予许华祥、臧连明、陈德友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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