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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原标题: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强调

进一步总结完善协调领导机制 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科学化水平

滁州网讯(记者喻 松)2015年12月31日下午,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常务副书记刘明波在滁调研时讲话精神,听取有关成员单位2015年度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明年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协调领导机制,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科学化水平,大力支持腐败案件查办工作,压实主体责任,使我市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朱诚、李玉平、马军、陆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严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光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一年来,在省委和省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我市反腐败工作有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省领导和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一是落实了反腐败的主体责任。在市委的引领示范下,8个县(市、区)委相继做出调整,书记牵头抓总,既挂帅又出征,有力推动了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形成了反腐败的整体合力。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真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三是取得了反腐败的强大震慑。新机制建立以来,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领域不断拓展、质量不断提高,查办了一批腐败案件。四是建立了反腐败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了反腐败协调领导的工作规则,出台了协作办法,在查办案件中这些制度机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积极做好总结提炼和创新探索。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反腐败的协调领导制度,形成各方面合力,让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把反腐败工作抓得更好。要进一步完善协调领导机制。对照中央10号文件和省里文件,认真对我市的反腐败协调领导的工作规则和协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一套畅通的沟通机制、高效的查办机制和管用的督办机制,提高案件查办科学化水平。要大力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重大复杂协调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把各成员单位支持办案情况,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纪检部门要规范手续和程序,按规矩办事,依法依规办案。检察院要及时做好衔接,确保案件从纪律审查、法律审理、法庭判决的高度衔接。法院要开放必要的庭审现场。组织部门要超前谋划,及时做好与纪委的对接,把好拟任干部的廉洁关。各成员单位都要担负主体责任,主动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决不能推诿扯皮,更不能设置障碍,积极为调查核实、查办案件提供支持协助。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学习,吃透中央和省相关会议精神,把防止“四风”反弹、预防腐败、组织工作、纪律挺在前面作为明年的工作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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