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安徽新闻 > 正文

铜陵市区划调整:严禁此期间内任何违法建设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1月5日,铜陵市政府发出《关于区划调整期间严格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有效防止区划调整期间违法建设现象发生,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铜陵市实际,该市就区划调整期间严格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发出通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内容进行建设,均属违法行为,其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受法律保护。

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充实违法建设管控力量,强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查,及时制止、查处各类违法建设。

区划调整涉及控违拆违责任、存量违法建设摸底材料、违法建设查处卷宗需要移交的,移交人与接受人要签字确认,确保资料完整性。

铜陵市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建、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协助县区政府和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做好控违拆违工作。

因控违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新的违法建设未得到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的,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9号)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违法建设防治工作。违法建设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将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举报违法建设奖励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2〕29号)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蒋六乔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