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记者从市教体局人师科了解到,我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滁州市设置开放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至7月10日,网报时间段为4月11日至4月22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当老师的人可按照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
据介绍,此次认定范围包括:在滁州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对象分为两类,即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此外,申请人还须在4月27日至4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前往滁州市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一楼C28、C29﹚,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记者王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