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前监管,强化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滁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认真进行分析评估,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滁州爱佳密胺制品有限公司、滁州苏兴电子有限公司等23项重大安全隐患(具体见附件)实行市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时,要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监控,落实防范措施,严防隐患整改消除前或整改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
三、市政府安委办将对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隐患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督办不力,监管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隐患整改结束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统一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对挂牌隐患逐项验收销号。联系人:程啸 联系电话:3075689(带传真)
附件: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汇总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