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近日,我市59岁的老太太许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5万元。
2014年5月,琅琊公安分局接到多名市民报警,称被许某某诈骗200余万元。经侦部门立即介入,成立专案组辗转辽宁、河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最终将许某某抓获归案,成功破获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400万元的非法集资案件。
2013年1月份以来,许某某公开宣传称,辽宁一家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投资生产,承诺投资这个公司,便可获取高额利息。许某某表示以本人作为担保,保证每月支付6分到8分的利息,一年还本,利息按月发放,每月利息通过转账打到投资人银行卡上。
此外,许某某采用支付10%的推荐奖励,鼓励他人介绍吸引他人参与投资。期间,许某某多次以辽宁某公司和公司法人的名义,同200多人签订借款借条,非法吸收大量资金。
(记者 包增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