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斌
事迹梗概:在天长,不少群众亲切地称呼他“老李”。他常说“需要法律援助的,我们得管,必须管好”。任职十年来,他守土有责,爱岗尽责,敬业奉献,更是尽心尽责。近三年来,经他审批的法律援助案件超过2400件。2011年荣获安徽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本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他就是天长好人、天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斌。
“学”—— 争先不落伍
李斌,195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是法律服务站线上的老同志了,但他争先意识和工作激情丝毫没有因为年龄增长而减弱。近年来,他先后带领中心工作人员到江苏扬州、江阴、昆山等地交流学习,开拓视野,争当“两学一做”的排头兵。在推动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窗口建设、宣传载体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颇有斩获。在滁州市他率先在佛教协会、基督教“三自会”和伊斯兰教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此做法上了凤凰网;他在中心窗口与17个镇(街)工作站之间建立了远程视频咨询解答系统,开通了便民法律援助“网上高速”;他审批并跟踪督办了滁州市首例外国人法律援助案件,彰显中国法律援助公平正义;他把法律援助公示牌张贴覆盖到全市171个村(社区),将枯燥的法律援助宣传变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视频短片和法治文艺节目等,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宣传影响力,《中国法律援助》以《天长市法律援助俏打“文化牌”》一文进行了深度报道。
“公”——援弱不唯亲
审批法律援助案件,是他平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二月份,他老家一个亲戚带了些农副产品找到他,想请他帮忙,将其交通事故一案作为法律援助案件,为其指派一名律师,他还提供了托人从村里开出的一份经济困难证明。从软件材料看,要审批为法律援助案件确实也找不出瑕疵,但了解亲戚家经济真实状况的李斌,并没有做这个“顺水人情”,因为他深知肩上责任,只有援助那些真正需要援助的人,才能彰显法律援助公平正义。最终,经过他耐心解释和劝说,亲戚又拎着带来的农副产品回去了。相反,他在公证处无意间了解到一个瞿姓群众,因儿子肾衰竭需要换肾,手术费用50余万元,作为父亲的他已配型成功,但医院却需要提供器官捐赠的公证文书,他本人并不知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李斌主动引导其申请和办理了相关手续,为其提供了公证法律援助。李斌援弱不唯亲的佳话也在单位内部传为美谈。
“亲” ——接访不敷衍
去年三月的一天,某镇一名妇女,因其拿不到丈夫车祸死亡赔偿款来法援中心大哭大闹,情绪十分激动,声称:“要是不给解决问题,今天就死在这儿”。得知情况的李斌,立马将其带到自己办公室,一杯热茶,一句让座,安抚她情绪,向她了解具体情况。原来,她二婚后仅八个月,丈夫便车祸身亡,此案由律师代理,赔偿款62万余元已到账,但婆家人认为她“克夫”,且没有子女,对婆家没有贡献,所以赔偿款一分也不肯给她。按理说律师已参与的案子,李斌完全有理由让她自行找代理律师解决此事。但看到遭遇失业和丈夫意外死亡双重打击的她泣不成声,李斌决心此事他要管到底。他立即联系了代理律师,前后三次亲自参与了协调处理,未果,最终为该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诉讼到法院,二审判决已下,该妇女共获得赔偿款13万元,目前案件正在申请执行之中。前些日子,该名妇女又来到法援中心,对李斌表示深深的谢意,她说,“你就像我的亲人一样,贴心”。
十年来,李斌始终如一地奋战在法援第一线,经他审批的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段难忘的故事,他是我们身边一名平凡而伟大的守望者,用法律援助为贫困百姓撑起一片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