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淮北新闻网报道 因驾车顺路载客问题发生争执,出租车司机黄某将乘客打伤。近日,杜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这起“的哥”故意伤害乘客一案,被告人黄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1月26日20时左右,黄某驾驶出租车载着程某行驶至市淮海东路与龙昌路交叉口西侧时,因为顺路载客的事情,与程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厮打,黄某用拳头将程某鼻子打伤。经鉴定,程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黄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雷蕾 实习生 朱紫薇 通讯员 宫恒红 赵凯
原标题:殴打乘客的哥被判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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