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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一副主任连续10年挪用公款 担心事发主动退款已晚

据大江晚报报道 芜湖繁昌县荻港镇政府计生办原报账员、副主任操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连续10年挪用公款,后因担心东窗事发而积极退款,但为时已晚,他不得不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近日,繁昌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操某某被依法判刑。

操某某于2004年至2014年4月担任繁昌县荻港镇政府计生办报账员、副主任期间,利用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民本计生经费等便利,从荻港镇财政所以借款方式领取现金支票,发放后不及时报账核销,挪用结余款项,合计8.7万余元,归个人使用。

直至2015年8月,担心东窗事发的操某某才归还其所挪用的公款,但为时已晚。同年12月,繁昌县荻港镇纪委根据芜湖市市委巡查组移交的操某某挪用公款的问题线索,通知其配合调查,繁昌县纪委于2016年1月亦二次通知操某某配合调查,操某某均积极主动配合调查。2016年3月,荻港镇纪委将操某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几日后,经繁昌县检察院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操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操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操某某在办案单位调查、侦查期间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所挪用的公款亦全部归还,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操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原标题:连续十年挪用公款 东窗事发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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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繁昌 公款 副主任
责任编辑:朱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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