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姚玉舟在市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滁州网讯(记者张开兴)9月6日下午,市委召开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传达中央有关通报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姚玉舟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问责推动负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市领导张祥安、何希勇、许继伟、朱诚、李玉平、汪建中、李树、马军、潘晓、张东明等参加学习。
姚玉舟指出,《问责条例》是继《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之后,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推动了问责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明确了问责的实施主体、对象、情形和方式方法等,系统回答了“谁来问、问谁责、问什么、怎么问”的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姚玉舟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学知责。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中,要注意把握问责的对象、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式三个方面。要笃行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组既是问责主体,也是被问责的主体,要敢于对违反《问责条例》的行为亮剑,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同时,要对干部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时刻保持警醒。要细照查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问责的六种情形,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加强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姚玉舟指出,中央巡视组向我省反馈意见以来,市委态度坚决、认真严肃,按照省委部署要求,迅速召开会议、制定系列整改方案、下达整改任务书,开展了“4+4+6”专项整治。他强调,要按照省委要求,以“不二过”的决心和意志,一招不让抓好整改。对后续整改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敬终如始、善做善成地把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坚持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制定更加有效的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切实用好整改成果,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抓党建的责任机制,更好地推进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努力营造更加优良的干事创业环境。要继续加大巡察工作力度,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开展巡察“回头看”,不断提高巡察工作水平,推进巡察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无盲区。
姚玉舟强调,贯彻落实中央通报精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五个从严”。要从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向党中央、向总书记、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切实强化“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健全主体责任监督机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从严执行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从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真正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要从严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做到纪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姚玉舟强调,当前,省委、市委换届在即,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换届工作作为对各级党委、党组织书记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合格不合格、过硬不过硬的重大考验,真正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过程风平浪静、干干净净,成为营造政治上“绿水青山”的一次生动实践。要按照“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好各级党委书记所辖区域、所管领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统战等部门分工负责,确保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会上,市委副书记许继伟传达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玉平领学了《问责条例》,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东明传达了中央有关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