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百姓热点 > 正文

利用职务便利, 挪用30万公款给亲属救急

滁州网讯 作为琅琊区某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丁某某竟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30万元公款给亲属救急。日前,记者从琅琊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丁某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0年下半年,丁某某一名亲属所挂靠的一家公司,中标承接某工程建设项目。事后,该亲属邀请丁某某参股合作承接该项目,双方口头约定:该亲属负责日常工程管理,丁某某则负责筹集工程款,工程利润按照7:3的比例分配。

2011年8月底,因该工程资金紧张,该亲属请丁某某抓紧筹集30万元资金。于是,丁某某利用其担任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之职务便利,安排社区报账员于当年9月5日将社区30万元公款借给该亲属。为方便入账,丁某某安排社区下属的小区物业经理,出具向社区借款30万元的手续。该亲属将此30万元借款拿到手后,用于发放项目工人工资。2012年11月、2014年2月,该亲属先后通过小区物业经理,退还给社区20万元和10万元。

2015年6月1日,丁某某主动向琅琊区纪委交代挪用30万元资金之事,琅琊区纪委经调查后认定属实。今年3月21日,丁某某挪用资金一案,由琅琊区纪委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记者包增光)

责任编辑:陈姝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