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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告

因更换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决定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暂停两天收受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业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9日。

二、停业范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和各县(市)分支机构服务窗口,除咨询业务外,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

三、恢复时间:9月30日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10月1日加班受理业务。

四、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尽量于停业前办理急需的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以免带来不便。

因暂停办理业务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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