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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拟评定公示(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2007修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3号)、安徽省旅游局《关于调整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权限的通知》(皖旅办〔2014〕63号)、《滁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的滁州市1家旅游景区予以公示。该旅游景区基本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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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 (共15天)

 

滁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滁州市旅游局,联系电话:0550-3046266,传真:0550-3022752,邮编:239000,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北楼626室

 

滁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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