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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组长协助拆迁骗400多万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时任肥西县上派镇肥光村花郢村民组组长的黄圣保,在花郢村民组征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及补偿款共计400余万元,同时还滥用职权,让多名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得到安置补偿,致使国家财产受损500余万元。经合肥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圣保因犯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

2010年6月间,肥西县政府对该县汤口路项目进行房屋征迁工作,征迁对象为原肥西县上派镇肥光村花郢村民组。项目启动后,上派镇政府安排肥光村和所涉村民组对征迁户安置资格、是否属于当地祖居户进行审核界定,并成立了征迁指挥部。

鉴于黄圣保时任花郢村民组组长,对本村民组情况比较熟悉,经征迁指挥部决定,由其协助指挥部,对征迁户的安置资格、是否为祖居户进行审核界定。

工作中,黄圣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户籍、虚开自建房证明和祖居户证明等手段,冒用姜某、苏某等13人名义签订了征迁安置协议,并在虚假的自建房证明及祖居户证明上签字确认,然后找征迁指挥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骗取了18套拆迁安置房及相应的搬家补助费、过渡补助费等,共计价值400多万元。后黄圣保陆续将骗得的房屋用于抵债或者出售给他人。

另还查明,黄圣保在负责征迁工作过程中,在明知李某等16户不是花郢村民组的祖居户、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况下,在李某等16户的居住及自建房证明上签名,确认其为祖居户,致使李某等16户利用伪造的户口本,按祖居户政策得到安置,获取了安置房和相应的补偿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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