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到新公司干了才一个礼拜,他们就让我别来上班了,这几天的工资也没给我。”近日,滁城市民赵先生反映,自己10月底应聘到无锡沐阳有限公司,才上了一个礼拜的班,公司就让自己别来了,这几天的工资到现在也没给。
市民反映
上班没几天丢饭碗, 工资至今没给
据赵先生介绍,他是10月22日应聘到无锡沐阳有限公司的,那是一家在滁州经营的物流公司,公司通知10月24日上班,“10月30日那天他们还发短信通知我第二天早上开会。”赵先生给记者看手机里的短信时说,“11月1日下午就和我说不要来上班了。”
赵先生告诉记者,那天下午,公司负责人找他谈话,说他上班时打电话的次数比较频繁,觉得是在做兼职,“我原来是开货车的,现在朋友找我帮忙联系拉货。”赵先生说。而公司负责人则表示,要是想继续上班,就不能再频繁地打电话。“朋友找我帮忙,我肯定不能不打电话,所以我就不干了。”赵先生如是说,“虽然我不干了,但我也上了几天的班,这个钱应该给我。”
公司表示
岗位不能频繁通话,
工资随时来领
接到反映后,记者随即联系了无锡沐阳有限公司,据公司负责人介绍,他是听现场负责人反映,赵先生在工作时打电话次数比较多,“然后我就找他谈心,问他是不是在做其他兼职,他讲是朋友找他帮忙的。”该负责人说,“我们这个工作不适合频繁地打电话,我就对他说这样会影响工作的,他就说不干了。”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每个月20日才发工资,因为没到发工资的时间,所以就没给他,“既然他这样说,只要他来公司,随时可以领到工资。”
人社部门
工作时间能否通话,
得视情况而定
赵先生因为工作时间频繁打电话而丢掉了饭碗,那上班期间能否打电话呢?记者联系了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首先要看上班期间有没有不准打电话的规定,是不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些企业因为工作性质,像在流水线上的员工,打电话也许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其次,这项规章制度是否经过职代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同意,如果没经过同意也是不允许的。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有这项规章制度,那么得看违反规定时的处罚是否合理,“如果违反规定时的处罚很重,比如打一次电话,就被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这项规定肯定是不合理的。”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如果劳动者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反映,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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