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门票价格关系到游客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景区门票价格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日前,省物价局、省旅游局印发《关于建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的通知》,全省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将与门票价格水平实行惩戒联动。滁州网记者从市旅游部门获悉,今后我市也将实行这一联动机制,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景区将下调门票价格,价格违法、违规的景区也将被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理。
惩戒联动,票价跟着等级“走”
门票价格违规,景区将被“降级”;景区等级调整,门票价格要相应变动……据介绍,在这一惩戒联动机制下,今后景区门票价格将跟着景区等级“走”。旅游主管部门将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景区给予警告,并限期纠正,对拒不纠正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降低或取消质量等级评定的处分。
而对旅游主管部门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政府定价景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履行程序,重新核定价格,在旅游主管部门做出降低、取消质量等级处理决定1个月内,启动下调门票价格工作程序,下调幅度在10%-30%之间,具体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部门联动,规范旅游价格环境
据介绍,今后我市旅游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将把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作为常态化工作,及时互通旅游管理和价格监管信息,“双管齐下”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环境。
今后,旅游主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景区旅游环境、设施条件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将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作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的考核指标。旅游部门也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研制有关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意见,理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体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通过门票价格改革推动景区提质增效,多部门联动为旅游者创造合理、有序、良好的旅游价格环境。 (记者卢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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