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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3月3日来安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2017年3月3日中午11时许,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与来友路十字路口,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大型自卸货车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雪佛兰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轿车上五人中两人(系小学生)重伤一人轻伤。事故发生后,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进行事故处置,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大型自卸车驾驶人何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1名重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重伤者已转至滁州一院抢救治疗。

现该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17年3月3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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