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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司法局关于领取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我市将于3月22日至3月30日工作时间,发放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市政务中心北楼408室)申领。

二、申领人员出国(境)的,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同时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出国(境)在外证明、与申领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及本人与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0550-3023020         

滁州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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