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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我省安庆市接连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连续下发了《关于桐城市盛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桐城金色阳光城项目“2017.3.27”较大建筑施工事故的通报》(皖安办明电〔2017〕10号)和《关于近期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皖安办明电〔2017〕11号)并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督查大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

二、大督查大检查时间

2017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大督查大检查方式

由公安、消防、国土、规建、安监、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组织综合或专项督查检查组,并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高危行业领域可邀请专家参加。

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

四、大督查大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企业安全预防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是否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把本次大督查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立即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路段,进行针对性安全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全面堵塞治理漏洞,切实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了”、“治不好”的问题发生。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大督查大检查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责任制,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报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请各地各部门将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重大隐患于2017年5月5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075686  传真:3075689。

滁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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