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印发《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您身边存在哪些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及时监督和举报。
检查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
检查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
1.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委托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或分销业务;
2.商品房在售项目是否依法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是否存在以内部认购、单位团购、VIP卡、认筹、收取订(定)金、诚意金、电商等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
4.销售现场是否在明显位置公示了“一房一价”的销控表;
5.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方案、开发建设资质、预售资金监管开户证明、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与商品房销售相关的信息清晰明示;
6.是否存在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现象;
7.是否存在以捆绑搭售或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等现象;
8.是否存在捂地囤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现象;
9.商品房销售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现象;
10.是否存在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
1.是否存在编造、散布谣言行为;
2.是否存在发布虚假房源行为;
3.是否存在赚取房屋差价行为;
4.是否存在挪用交易资金行为;
5.是否存在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现象,如“首付贷”等;
6.是否存在违规代理销售行为;
7.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现象;
8.是否存在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的行为;
9.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
检查时间
4月1日起至4月30日,为期一个月
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充分发挥全市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的作用。国土房产部门重点查处违规预售、捂地囤地、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展改革(物价)部门重点查处“价外加价”等违反价格管理行为,工商等部门重点查处“捆绑销售”、发布和炒作虚假广告信息、无证照经营、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力度,处罚到位
此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同时加大曝光力度,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市效能办将对此项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问责。
加强引导,广泛宣传
要引导各级、各类媒体对整顿规范工作的意义,查处重点和采取的措施给予广泛宣传,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要发动全社会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