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现场参与处理26起,受理医患纠纷72起,经调解 达成协议65起,协议履行率100%;未发生一起医闹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来安县医调委成立三年来取得的成绩令人侧目。
来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以“为政府分忧、为医院解难、为患者维权”为宗旨,坚持合法、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调解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建立完善调解工作新机制,不断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努力搭建医患双方平等协商沟通平台,竭尽全力调处化解医患矛盾纠纷,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初,该县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司法局、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来安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医患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医调委群众性组织属性,向社会聘请了4名专职调解员,分别由退休的居委会主任、公安干警、教育工作者以及法律工作者组成。建立了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队伍,注重发挥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的医疗技术评估和法律指导作用,保证了调解工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组织成立后,制订了《医疗纠纷接待登记制度》、《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程序》等相关工作制度,编制了《来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常识问答》等相关宣传材料。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法依规调解、平等自愿、居中调解、清廉自律四项原则。为保障调解协议履行,该县由卫计委牵头组织,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参加了商业保险,由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公司承保,建立了保险理赔机制,为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履行提供了保障。在医疗纠纷理赔过程中,实行先行赔付的办法,即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签订后,由医方先行垫付患方赔偿款,然后由院方携带协议等相关材料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患方能及时领到赔偿款,维权效果明显,同时也提升了医调委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为提升纠纷调解实效,医调委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良性互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提升纠纷调解实效。一是与卫计委、公安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通报纠纷调解情况,及时反馈调解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纠纷发生规律并提出防范建议。二是与县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对涉及医疗争议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医调委先行调解,法院可暂缓立案。医调委及时调解,并将调解结果反馈给法院。三是对重大疑难纠纷,医调委邀请公安干警、法官等参与指导纠纷调解。四是在医调委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
县医调委成立三周年期间,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80多人次,调解员现场参与、现场处理26起,受理医患纠纷72起,经调解达成协议65起,“零赔付”案件3起,转诉讼案件7起,调解成功率90.3%;其中涉及患者死亡等重大调解案件22件,占30.6%;化解群体性事件8件,诉求总金额1201万元,结案总金额272万元,赔付率22.65%。协议履行率100%。三年来,没有发生大的医闹事件,因医疗纠纷而出现的信访案件明显减少,节省了大量的警力和财力资源;到法院诉讼的医疗纠纷案件也大幅下降。 (刘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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