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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提高农村居民低保标准

滁州网讯 为提高民生工程惠民兜底效益,近年来,定远县严格实施分类施保,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低保补助水平动态增减机制,并从2017年4月起提高了三类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切实发挥了民生工程的惠民作用。

据悉,A类农村低保对象包括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保障金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290元。B类包括低保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60周岁)、未成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困难家庭,保障金从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260元。C类包括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保障对象,保障金不变。目前,定远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6901户32225人,月发放低保资金7719650元,月人均补助240元,比上年月人均补助增加17元,增长7.6%。同时,对收入超标人员坚决取消低保待遇,做到人员有进有出,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许 辉)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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