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为进一步稳定就业形势,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通知》,对于2016年度稳定就业岗位情况较好的企业给予“红包”奖励。此前,我市已经连续三年开展此项工作。
据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我市将继续对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实行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对象企业应符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18%。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滁州市阳光就业网自行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批通过后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补贴金额,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财政局的拨款发放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市人社部门提醒有意申报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企业,申报工作已于8月28日开始,截至10月20日结束,逾期不申报则意味着自行放弃享受补贴。
(杨愉 张蕾 记者郭 军)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