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百姓热点 > 正文

凤阳两人斗殴其中一人打砸警车依法获刑

滁州网讯   一年多以前,在凤阳县小溪河镇上演了现实版的持刀袭警、打砸警车妨害公务的场景。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处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经查,2015年12月12日上午,李某在凤阳县小溪河镇街道与赵某发生口角,并持刀将其砍伤。接到报警后,小溪河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李某接受调查,但李某拒不配合,甚至持刀追砍民警并对警车进行打砸,将警车四周玻璃、警灯等零部件砸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贾学栓)

责任编辑:王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