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山同志任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王中前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免去刘洋兵同志的区委常委、委员、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职务;
郭晓东同志挂职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时间为二年);
免去杨家庆同志的区委党校校长职务;
张友龙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张道春同志的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唐玉才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 王煜智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克权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
免去曾宪龙同志的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刘松迎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巫叶斌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乌衣镇党委委员职务(不再从事镇党委组织工作);
刘丹同志任共青团南谯区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谯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项玉胜同志任区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成员;
魏兆宏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
张寿平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
赵华兵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
陈菊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
冯兴秀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
高健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成员职务;
蒋峰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裴鸿伟同志任乌衣镇党委委员(从事镇党委组织工作);
张燕燕同志任沙河镇党委委员;
免去孙华同志的沙河镇党委委员职务;
蒋悦同志任沙河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刘伟同志任龙蟠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汪立圣同志任龙蟠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