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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出台办法:违规运输渣土最高处三年禁运

我市出台办法规范渣土运输企业,以信用等级为标准,如连续两次降级

违规运输渣土,最高可处三年禁运

滁州网讯 滴撒抛漏污染路面、不按规定路线运输渣土、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长期以来,在利益的驱使下,我市部分渣土车运输一直乱象丛生。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渣土车辆管理,有效降低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日前,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我市在全省率先对渣土运输单位引入诚信考核体系,出台实施《滁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导全市渣土运输单位规范经营。今后,违规次数多的企业将被进行信用降级处理,最严处罚是三年不得在我市上路运输渣土。

运输企业纳入信用考核

“目前滁城城区共有各类建筑垃圾运输企业19家,车辆400余辆。其中符合资质的运输企业有8家,车辆207辆。其余不符合资质的都将在《办法》实施后禁止上路运输。”市城管局渣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考核办法,凡在城区内从事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活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都将纳入信用考核。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按照注册资本、渣土运输车数量以及企业规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信用等级,分别缴纳保证金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市城管局渣土处对运输企业实行记分考核。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00分,从该企业取得《滁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证》之日起计算。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分值与保证金扣缴额度挂钩。一级企业每分对应分值为1000元/分;二级企业每分对应分值为1500元/分;三级企业每分对应分值为2000元/分。”市渣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被处罚并记分的,将扣缴相应保证金。“比如三级企业在考核中被扣了一分,相应的就在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钱,以此来督促其规范运输。”

低于三级不得上路运输

市渣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作业中,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作业许可手续而处置建筑垃圾、未按指定的处置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的、未冲洗干净或未全密闭造成车辆运输过程中污染路面、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单车准运证》、或者工地无围挡以及冲洗设备等行为都将被扣分记入不良记录。

一个记分周期内,运输企业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的,可给予提升一个信用等级。而考核评分低于70分的,认定为信用等级“不合格”,不但扣除相应的保证金,还将给予信用降级。“如该企业原信用等级为三级,作出降级决定后,该企业一年内不得申办《滁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证》进行渣土运输。连续受到两次降级处理的,该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办《滁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证》进行上路运输。 

该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发现的渣土车运输违规现象,市民也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举报。 (记者李邦军)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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