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纪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十八大以来,市纪委机关本级回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2230人次,为党委选拔干部严把廉洁关。
各方面规范,环环衔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仅影响干部任用和评优,更关乎到一个地方整片“森林”的成长和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滁州市制定出台《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则》,确定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范围,细化“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流程,保障“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规范性,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分类处置,通过建立科学有效、规范严谨、责任明确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从严审查、从严把关。
多部门配合,层层把关。市纪委加强内部各室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市纪委组织部牵头,依次征求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和联系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室意见。相关室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按规定对干部有关问题及其性质、程度等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结论性意见,后由市纪委组织部梳理汇总形成回复意见,层层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给出回复。
全方位体检,个个过筛。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涉及到的个人,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全方位“廉政体检”。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敢碰硬、不夸大、不回避,真实、准确、全面地给出回复意见,确保材料齐全、结论准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