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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487人次

今年以来,滁州市纪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主业主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具体化制度化,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4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65人次,占67.8%;第二种形态865人次,占24.8%;第三种形态92人次,占2.7%;第四种形态165人次,占4.7%。

以上率下,着力构建“1+6+N”制度体系。市委研究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关于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六大机制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对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逐步构建具有滁州特色的“1+6+N”制度体系。召开专题学习会、推进会,编发《学习问答》3000册,推动全市深入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

抓早抓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才开展,编发《党章党规图解汇编》《贪腐心理之路》2万余册,组织接待36批1600余人次党员干部赴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廉政教育。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一端一微一报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宣传栏、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广泛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注重预防在先,早敲打、早警示,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祸酿成大祸。

强化担当,纪检干部业务大练兵。打铁还需自身硬,滁州市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素质提升行动,年初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执纪审查工作培训班,对全市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在市级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后,立即组织市、县两级共120余名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进行业务培训,快速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新兵”“老兵”的业务素质,全面加强监督执纪力量。(滁州市纪委)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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