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百姓热点 > 正文

财产赠与他人,妻子能要回吗?

法院: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无效,判决返还58.5万元

滁州网讯 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通过银行、支付宝把大笔资金转给情人。妻子得知真相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情人归还全部款项。那么,妻子能讨要回丈夫赠与情人的财产吗?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无效,依法判决归还58.5万元。

错位恋情 已婚男大手笔赠情人

2010年,张某与比自己小16岁的李某结为夫妻。老夫少妻的婚姻,在四年后遇到了风波。2014年10月,张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女子王某。此时王某有着自己的婚姻和家庭,但张某很快发起了爱情攻势,最终王某和丈夫协议离婚,来到了张某身边。买房、生活开支、购买礼物,张某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向王某转账多达68.3万元,可谓大手笔。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妻子李某很快发现了丈夫有婚外情的事实。在了解到丈夫张某赠与情人大额财产后,妻子李某提起诉讼,请求琅琊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返还丈夫赠与的财产。

法院判决 赠与无效须归还财产

庭审中,妻子李某认为,王某与丈夫张某的婚外情,是公序良俗不认可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对财产做的处理,是无效的。张某赠与王某之间的资金,是擅自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合法的行为。王某辩称,她在认为张某单身且以结婚为目的才交往的,张某平时支付给她的费用均是用于两人共同生活开支,且已实际开销,李某无权要求返还,张某支付的购房款,属于合法赠与。

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张某与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和王某之间以男女朋友名义交往,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王某明知张某与其交往时有配偶,但仍接受张某的大额财产赠与,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应为无效。综合案件其他情况,依法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58.5万元。

法官说法 共同财产需协商一致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需要协商一致。”法官介绍,本案系典型的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而引发的赠与财产纠纷。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针对词条的司法解释认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案中,丈夫张某将大笔财产赠与王某,很显然是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且未取得妻子李某的授权,因此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 (王卫军 记者胡文峰)

责任编辑:王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