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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因宿州市在2016年度《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中为“不合格”,今年9月,省环保厅暂停了宿州市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虽然经过整改,宿州市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仍然存在明显差距,12月6日,省环保厅对宿州市政府进行了约谈。
据了解,目前宿州市部分断面水质仍然不能稳定达标,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黑臭水体整治、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工作滞后。根据约谈要求,宿州市将全力整改,对滞后工作任务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完成《水十条》考核目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