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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 (6)

(2018年1月10日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德文同志所作的《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滁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强化监督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维护公正为目标,忠实履行新时代检察工作使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现代化新滁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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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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