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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公告

为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来安县政府同意,中共来安县委党校选调2名教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岗位计划数

此次县委党校共选调2名教员,具体岗位和要求见《2018年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我县在编的乡镇中小学教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教师。

四、选调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教员,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和方案、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局(西楼204)。

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2018年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报名表》,并加盖学校和县教体局的公章。

县人社局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举行考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与《申论》(占40%)的合成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根据拟选调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考官构成。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同时设计分员1名、计时员1名、监督员1名。

4、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到,接收统一的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

(3)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在县监委的监督下,按规定程序进行。

6、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选调人员合成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合成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仍相同的,提请领导小组研究。递补参照此法。

考察由县委党校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有放弃选调资格的,按合成成绩高低顺序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试用

1、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3、选调人员调动到选调单位工作时需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聘用。被选调教师已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调动时专业技术职务一律兑现为初级,岗位为十三级。正式调入后,由县委党校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以及被选调教师的职称资格情况等,确定聘用何职称岗位。在办理调动手续前,须签订相关协议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九、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监委、人社局、编办、教体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选调工作。

十、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3、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0-5611196      监督电话:0550-5612330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岗位计划表

2.2018年中共来安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报名表

 

中共来安县委党校   来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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