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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贸学校一女生校外坠亡 校方称不应担责

小花生前就读的学校 闫峰摄

母亲胡书红的手机里保存着女儿跟她出游的照片 闫峰摄

人民网徐州7月6日电 (闫峰)没等到眼前的期末考试,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17级会计高职173班女生小花(化名)遗憾地选择了轻生之路。事发6月24日,这是个星期天的晚上。她在距离学校8公里外的徐州市鼓楼区一座商务楼的六楼坠落身亡。7月2日下午,她的父母从鼓楼区公安分局黄楼派出所得到消息:女儿系“高空坠落,自杀”。

小花是寄宿生,每月回徐州新沂的家一两次,平时就留宿在学校。出事的这个周末,她没有回家,她的名字出现在学校统计的留宿单上。

学校实行住宿生双休日离校登记制度,留宿学生须在20:00前返校。周日晚上学校安排上晚自习,时间是从18:30到20:30,小花缺席了。按照其母胡书红的说法,小花离校后通过QQ向班主任请假不上晚自习,班主任没有回复。胡书红说,以前小花请假离校,班主任事先都会给她打个电话说一下,偏偏这一次没有打,女儿就出事了。

这个16岁的花季少女选择轻生前没有向自己的父母告别,只是向另一个班级的女同学流露了心迹。两人本来约了6月24日见面,当天下午14:38,这位同学在QQ上发了一句问候,10分钟后小花回复说她一个人上了辆公交车,到了终点站就“找不到路了”。

同学一再问她的位置,小花的回答开始语无伦次,言辞悲观,断断续续地说:“不用管我了”“我不知道人死了该去哪里”“应该很快乐”“很开心”“不需要考虑被家暴”“被人骗”“为了别人活着了”“我想这个结局”“没有往后了”“我今天就要死在外面了”。

胡书红说,当晚20:14,她接到班主任的电话,告诉她“小花没上晚自习”,这时离晚自习下课还有十几分钟。据她了解,是小花的那位同学将她们的聊天记录转给了小花的班长,班长随后转给了班主任。约20:40,胡书红又接到班主任的电话,告诉她从聊天记录中看出小花有轻生念头。胡书红当即提出要报警,班主任没有同意,她随后向徐州本地的一位老同学求助,老同学1小时后赶到学校,和胡书红通了电话后报了警。

晚上22点多,徐州市中山北路一幢商务楼发生一起坠亡事件,黄楼派出所出警后根据死者身上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证实了坠亡者即为小花。

小花的父亲赵根楼在新沂农村老家,母亲胡书红长期在无锡打工。据赵根楼说,2016年以前女儿一直随妈妈在外地上学,前年回新沂读了一年初三考入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五年制会计高职班。究竟是什么因由压倒了这个孩子生的念头,家长和学校都没有确切的消息提供,小花的父母否认对孩子存在家暴行为。

在胡书红看来,孩子寄宿在学校,学校应该对孩子的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学校能早些发现女儿的异常离校,发现情况严重后及时报警采取措施,或许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晚自习课上没有老师在,都快结束了才发现少了一个人。”胡书红说,直到当晚23:10她从无锡赶到学校时,负责带学生的班主任还没有到校。她觉得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一位副校长接受采访时表示,小花是“自行离校”,学校在其校外坠亡事件中并无过错,也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家长认为学校有责任,并掌握证据,可“日后将那些证据拿到法庭上去使用。”据了解,胡书红已打算聘请律师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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