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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改革领跑,安徽这些事您知多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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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

终结中国农业税历史

从2000年起,安徽率先在全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表现出了极大的政治勇气、改革精神和历史使命感。没有安徽的试点,就没有后来的彻底免除农业税。安徽的试点为减轻农民负担,构建和谐乡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中央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政策储备和理论储备。

“上下五千年,种地不要钱”。从探求税费改革的途径,逐步减轻农民负担,到最终免除农业税,是一个艰难、曲折而又漫长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出现了6次“卖粮难”。从1996年开始,农产品价格陷入长期低迷,早稻价格甚至降至每百斤20多元。农民种地亏本,种多多亏,种少少亏,不种不亏,因此大量农民不愿种地,造成农田大面积抛荒,数以千万计的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谋生,只剩下一些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留守在农村。

农业税在中国,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它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迄今已有2600年的历史。几千年来的中国社会一直是“以农养政”。事实上,也正是依靠农业“乳汁”的哺育,新中国オ从“一穷二白”的起点上,建立起了自已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并成功发展了国防工业。

当中国社会步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农村、农业和农民,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块“短板”。更重要的是,农民负担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发展,严重影响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中央决定搞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让各省自愿报名。

开始有5个省报了名,可后来都打了退堂鼓。由于报了名的几个省最后都退出来了,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很着急。1999年的“两会”上,他参加安徽组的讨论,对安徽代表、时任安徽省省长的王太华说:“一个人的一生,能干几件事啊?你王太华把这件事做好了,功德无量!”

安徽农民认真听取税费改革政策报告

2000年3月2日,中央颁发《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俗称“7号令”,确定在安徽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安徽是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对于一个农业大省来说,税改就意味着减收,意味着”扒”去一大块财政收入。在中国经济社会急剧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结果不可预测的前提下,安徽坚定地担起了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任务。

这是继土地革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次农村重大改革,历史再一次选择了安徽。

税改进行到最艰难的阶段时,在一片叫好声中,也混杂着一片怀疑之声,一片埋怨之声。

最大的压力来自于农村义务教育。当时,农村中小学教师因欠发工资上访,和农民因负担过重上访一样,是让各级政府头疼的频发事件。农村义务教育本来就十分脆弱,主要靠向农民集资和教育费附加来勉强支撑,现在取消了“三提五统”,堵住了乱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雪上加霜,几乎瘫痪。有的地方,10个月不发教师工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欠下的教师工资、银行债务、危房改造资金,累计高达60多亿元!

社会上开始流传一种说法:农村税费改革,是以牺牲农村义务教育为代价。

200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安徽代表、时任省教育厅副厅长的胡平平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建议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的议案》,被列为大会的“一号议案”。这个议案,使原本准备在全国16个省推开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暂停了一年,也直接推动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出台。

实际上,正是由于税费改革试点,给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是教育部门彻底解决了多年以来农村义务教育中所有无法解决的难题。可以说,教育部门是税费改革的最大受益者。现在农村教师工资发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都是由省财政统一负担。

这是一场艰难曲折、波澜壮阔的乡村革命,有时风云突起,忽又峰回路转。税费改革的初衷,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但是后来,它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减负,成为一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没有税费改革,就没有城乡统筹战略的推进,就没有城乡居民分配格局的调整。后来,农村综合改革的三大内容: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都是从安徽试点中来的。2005年12月29日下午3时零4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中国农业从此步入无税时代。

这是一个举世瞩目、万众欢呼的时刻,而作为税费改革试点省份,安徽比全国其他省份早一年,也就是于2005年全面免除了农业税。安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随后实现战略性大转移,由税费改革转向综合改革,被媒体形容为“潮涌江淮第三波”。

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农业的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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