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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茉莉歌乡”商标获国家颁证

滁州网讯 1月21日,天长市茉莉花文化传播中心设计、申请的“茉莉歌乡”商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至此,该商标将永落天长,获国家法律保护。该注册商标2018年3月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和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初审、复审、公告、终审,历时10个月。该中心将在教育、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导游服务、文字出版、音乐制作等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上授权许可使用该商标。 (李炳旺)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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