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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受贿82500元,他出庭受审!

8月20日上午,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来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纪委监委及部分区直部门近百名公职人员旁听了此次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戴皖生在担任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雨山区农业委员会(水利林业畜牧兽医局)主任(局长)期间,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82500元,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戴皖生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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