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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交巡警部门发布“一封信”

市交巡警部门发布“一封信”,督促贯彻“十严禁”“两落实”

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平安出行

滁州网讯 12月9日,山东潍坊一辆大货车追尾前方货厢载人的无牌三轮车,致7死5伤;2020年11月11日,福建南平一辆中型客车在下坡急弯进入桥梁时,失控坠入山沟,致9死5伤。车祸猛于虎,更为交通平安敲响警钟。为进一步增强客货运企业及驾驶人的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近日发布“一封信”,要求客货运企业及驾驶人贯彻“十严禁”和“两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严禁”包括严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载,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等重大交通事故;严禁长时间、药物引起犯困等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行驶,遇恶劣天气、特殊路段等情况还要及时降低车速;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比例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严禁超员超载,50%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员超载有直接关系;严禁强行超车,超越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注意观察,保持警惕,并留较大横向间距,做好紧急制动准备;严禁随意变更车道;严禁“涉牌”违法;严禁驾驶“病车”上路行驶,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易导致交通事故;严禁驾驶“病车”上路行驶;严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上路,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要督促所属驾驶员严格按照准驾车型驾车上路行驶。

“两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对单位驾驶人的管理责任。交警部门表示,驾驶人违反“十严禁”“两落实”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同时通报企业相关主管部门;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全媒体记者包增光)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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