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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要实名登记

1月12日记者获悉,马鞍山市下发了关于从严落实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时要严格查验购买者身份信息并实名登记。

通知指出,各重点公共场所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督促其正确佩戴口罩、手套,严格体温监测,身体状况异常者不得上岗,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各重点公共场所单位要通过限流、预约、错峰、限时、设置“1米线”、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方式,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出现人员聚集时要管控分流。

各重点公共场所单位要加强室内通风,使用集中空调的要定期检查和清洗。加大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在大堂、电梯口、前台、公用卫生间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手消毒设备。严格落实好各项环境卫生措施,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严格督促服务人员、顾客等正确佩戴口罩,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

各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时要严格查验购买者身份信息并实名登记,及时通过疫控系统推送至所在社区(村),同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不得销售,发现疫情风险人员,立即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所有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要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前报备;一律应用“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完成“首站赋码”,并严格查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凡是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商场超市,一律实行专区专柜销售、消费者实名登记购买;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内部食堂和酒店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

责任编辑: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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