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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

乡镇和村庄规划允许预留不超5%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记者3月8日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我省五部门联合印发 《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其中提到,在乡镇和村庄规划中允许“留白”,即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根据行动计划,村庄规划将分类推进。该行动计划提出,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其他村庄规划,明确管控规则,统筹谋划布局搬迁村民安置用地等。城郊融合类村庄规划应重点考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

行动计划将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行动计划明确村庄规模预测要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乡村振兴实际需要,顺应城镇化过程中乡村总体规模减量发展的趋势,同时,合理保障乡村振兴和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对于已出现较多空心村和闲置用地的行政村,严格规模管控,积极盘活利用存量用地。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计划提出在乡镇和村庄规划中允许“留白”,即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并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

根据行动计划,今年上半年,我省将完成省级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今年底完成市、县级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设区市出台村庄规划编制规程,结合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2022年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2023年完成其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记者 王弘毅)

责任编辑:汤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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