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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移交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按照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划转要求及社会保险省集中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原市人社部门承担的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定于2021年6月12日起正式交由市医保部门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移交时间

自2021年6月12日起,市本级人社部门停止受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具体医保相关业务由市医保部门办理。

二、主要涉及业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中断、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参保信息的维护和修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单位及个人医保待遇的封锁、解封);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中断补缴、在职转退休、退费、账户合并等业务。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办公地点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市政府大楼东北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医保窗口。

(二)服务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0550-3218010

市社保中心:0550-3049660、3021226

市税务局:0550-351877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0550-12333

因业务移交工作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滁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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