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按照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划转要求及社会保险省集中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原市人社部门承担的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定于2021年6月12日起正式交由市医保部门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移交时间
自2021年6月12日起,市本级人社部门停止受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具体医保相关业务由市医保部门办理。
二、主要涉及业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中断、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参保信息的维护和修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单位及个人医保待遇的封锁、解封);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中断补缴、在职转退休、退费、账户合并等业务。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办公地点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市政府大楼东北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医保窗口。
(二)服务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0550-3218010
市社保中心:0550-3049660、3021226
市税务局:0550-351877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0550-12333
因业务移交工作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滁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