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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28号)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73号),现将2021年第二批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滁州市查处王泉拖欠劳动报酬案

王泉,身份证件号码:320825********4111。

2021年3月3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滁州市仕府公馆、清风明月项目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王泉在承包滁州市仕府公馆、清风明月项目水电劳务期间,拖欠3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36.2315万元。2021年3月5日,滁州市人社局依法向王泉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王泉逾期未履行。

2021年4月21日,滁州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8月中旬,经公安机关调查,王泉已无实际支付能力。2021年9月底,涉案项目分包单位将所拖欠的劳动报酬清偿完毕。

二、滁州市查处苏州绿之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苏州绿之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YQAMF1E;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东侧27号;法定代表人:戚慧兰;实际负责人:戚伟明。

2021年3月11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称滁州明湖文化旅游PPP项目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项目绿化劳务分包单位苏州绿之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拖欠8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96.3245万元。2021年4月2日,滁州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1年6月1日,滁州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经公安机关和人社部门配合下,苏州绿之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剩余钱款已达成支付计划按约定支付。

责任编辑:汤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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