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滁政办秘〔202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时,应当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等;承办单位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度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