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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林长办制定的《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综合林长制综合督查和第三方评估结果,经研究,确定2022年度全省林长制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为滁州市、安庆市、六安市,泾县、肥西县、屯溪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7日。

如对建议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省林业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51-62634463)、省林业局林长制工作处(联系电话:0551-62634485)反映。

 

安徽省林业局

2023年2月1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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